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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1-24 来源: 阿拉善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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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实施已经20多天,微电商群体再一次站在了风口浪尖。新政之下,微商、代购迎来大洗牌:有人翻新套路,想趁细节尚不明确再捞一把;有人黯然退出,不想再为越发稀薄的利润折腰;有人则想借此“洗白”,希望在更加公平的微商市场环境里搏得新机遇。曾经风光无限的微商行业,似乎也终于来到发展的转折点,是就此沉寂,步入漫漫寒冬?还是先破后立,迎来新的春天?很多人在等待观望。 良法落地 监管不易 “代购”仍在观望 岁末年初正是代购旺季,国外的打折季加上国内春节的物流停运,让不少人选择在此时囤上一些年货。但今年,代购的旺季比以往提前了,淡季也过早地到来。许多网友笑称:“代购淡旺季之间,只隔了一个1月1日。”如今,《电子商务法》实施多日,代购群和消费者都迎来了哪些变化呢? 在巴彦浩特居民司嘉琪的手机里,有好几个代购微信群,都是她比较信赖的卖家建的,她有需要的国外产品就直接在群里沟通,直邮到家。最近她发现,《电子商务法》实施后,代购商品的价格出现了小幅度上涨。她告诉记者:“现在代购的价格优势没那么吸引人了,还不如去天猫、小红书等正规网络平台购买。”作为消费者,她表示,随着《电子商务法》的实施,其实好处还是很明显的。“之前通过代购买回来的物品无法判断真假,偶尔买到假货也感觉‘申诉无门’。随着该法的实施,不仅可以减少买到假货的几率,就算是买到了假货,消费者也可以投诉举报,电商平台的经营者也会对商家进行处罚,消费者买得更安心。”司嘉琪说道。 群主"喜多多"经营着一个团购群,她告诉记者, 目前《电子商务法》并未影响他们的日常经营,因此暂时不考虑办理电商营业执照。一名长期做澳大利亚代购的商家刘素素告诉记者,去年12月就决定不再接代购单,准备转为线下陪同购买,做好线下服务。此外,不少代购微信群仍在持观望态度,静看政府部门的监管力度如何。 盟市场监管局市场规范管理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平台监管较为困难,监管、处罚等措施正在完善中。“各大电商平台注册的电商经营者均在自治区网络监管系统的监管范围内,我们会根据该系统反馈的信息及时进行监管。如检查出尚未办理电商营业执照的电商经营者,将按照无证经营处理。”工作人员解释道。 据了解,根据《电子商务法》规定,淘宝、京东、拼多多等众多平台和微商领域的大量自然人经营者,需要进行工商登记成为市场经营主体,进行依法纳税。如若违法,最高可处罚200万元。 “捆绑消费”、“刷好评” 等现象将得到有效遏制 寒假的到来让订票软件火爆起来。,在成都上大学的阿拉善姑娘周思雨就通过某APP定了回家的机票,她发现在确认购买页面上,已经没有默认勾选搭售包。“以前买机票搭个‘专车’接送,订酒店搭个SPA放松,还有一些默认搭售的保险,一个不留意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现在网络平台会给出3个通道,消费者可自行选择,收费也都是明示的。”周思雨说。 在刚刚过去的网购狂潮,居民张海燕在快递包裹里总会看见不同的卡片上面相同的内容,都是“评价晒图,微信领X元红包”,这是商家变相在求好评。她说:“商家用这种方式吸引消费者给‘五星好评’,评论区里的反馈有多少是真实的?这些刷出来的好评很容易误导消费者。” 此次《电子商务法》的实施,另一个明显变化就是线上订票领域禁止搭售和禁止电商虚假宣传。据悉,《电子商务法》第二章第一节第十九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电子商务法》第二章第一节第十七条规定,电商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来欺骗、误导消费者。 办理电子商务营业执照 势在必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实施后,我盟的电商经营者怎么办理电子商务营业执照呢? 记者从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规范管理科获悉,《电子商务法》的出台,对电子商务经营者是否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给出了明确的答案。除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外,均需办理营业执照。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还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 “自《电子商务法》颁布以来,申请办理电子商务营业执照势在必行,我们应该提交哪些资料呢?”微信代购群群主“妙不可言”咨询。盟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办理电子商务营业执照,可以到个人住所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三旗及高新技术开发区、腾格里开发区均可办理)。经营者需提供《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从电商平台下载,彩色或黑白打印均可)办理登记注册。 “我在网上经营食品,除了办理营业执照之外,还要提供什么?”在淘宝从事土特产经营的陈昕询问。盟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解答:“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十二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需要取得相关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所以陈昕还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本报记者 史夏濛 ◆ 记者手记: 随着我国第一部电子商务法的实施,“你朋友圈里的微商还好吗”成为热议话题。如今,网络消费已经成为阿拉善百姓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们改变的不仅是人们的生活方式,更成为新经济领域的亮点,对激发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发挥着巨大作用。当然,在电商迅猛发展的过程中,乱象丛生、野蛮生长等词汇也频频出镜。比如伪劣假货、平台恶性竞争、刷销量、刷好评、删差评、捆绑消费等等屡禁不止,为消费者所诟病,更影响行业健康发展。面对目前电子商务领域暴露出的许多问题,《电子商务法》不失为一剂对症良药。 法律的效力在于实施,虽然出台《电子商务法》是进一步规范电商发展迈出的重要一步,但仍需执法部门完善实施。《电子商务法》要想落到实处,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比如,有关部门应根据电子商务发展需要和消费者需求的变化,尽快出台相应的配套法规规章或司法解释,细化相关规定,督促电商经营者及电商平台落实责任,充分保障网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人积极主动地守法用法。只有让法律的权威和效力不断彰显,才能真正促进电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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